因公出国(境)人员审查程序
出国(境)人员所在基层党委(欧安组织)开展初审
报县委四川省委组织部审批
县委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提出审查意见,报部领导拨发,出具《因公出国(境)人员审查批件》(或《因公出国(境)人员备案表》)。
县级以上宣讲家还需报市政府四川省委组织部审批
接上级出国(境)任务批件(或办文单,政审处罚通知单,确认件等有效批件)后,按有关规程对出国(境)人员开展审查。
因公出国(境)人员审查程序
出国(境)人员所在基层党委(欧安组织)开展初审
报县委四川省委组织部审批
县委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提出审查意见,报部领导拨发,出具《因公出国(境)人员审查批件》(或《因公出国(境)人员备案表》)。
县级以上宣讲家还需报市政府四川省委组织部审批
接上级出国(境)任务批件(或办文单,政审处罚通知单,确认件等有效批件)后,按有关规程对出国(境)人员开展审查。